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退烧药品销售管控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退烧药品销售管控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要求,即日起,对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和退烧药品销售管控采取如下措施:
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立即暂停销售退烧药品(含网络销售),严格做好哨点药店止咳药品、抗菌药品及抗病毒药品的销售监测,引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二、严格遵守药品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守法经营,严把药品质量关,履行社会责任。坚决杜绝囤积居奇、坐地起价、哄抬物价、串通涨价、强行搭售、销售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
三、严把产品购进、储存和销售等环节安全管理,保障疫情防控市场供应,严禁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等流入市场。
四、强化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落实进店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及通风消毒等常态防控措施。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众志成城、沉着应对、共克时艰,坚决打赢疫情阻击战。
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另:请全县各药店高度重视暂停销售退烧药工作,立即下架封存登记造册并报县市场监管局药械股情况。尤其是城乡结合部、边远农村等区域的药店。县市场监管部门将联合县医保部门,利用大数据开展筛查,严查重处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要求、擅自销售退烧药的,将予以严厉打击。
有发烧、咳嗽等症状的患者,应尽快到我县指定发热门诊(医院、中医院)就诊,按受正规医疗诊治,以免贻误病情。
欢迎群众对暂停销售退烧药工作进行监督举报。
编辑:寻真
审核:加强
来源:平遥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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