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提醒即日起,山西晋中市限行山西

晋中市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晋中市重污染天气黄色(三级)预警信息的通告》的总体要求,决定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三级)响应,在市城区行政区域内实行交通管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年10月10日14时至10月12日24时

二、管制区域:

1、晋中市市城区:鸣谦大街(含)以南、凤栖大街(含)以北、锦东大道(含)以西、经西大道(不含)以东道路围合区域内道路。

2、榆次区绿色示范运输区:秋郭线到榆次区乌金山镇高壁村、榆次区乌金山后沟村,沿旅游专线、中都北路、鸣谦大街、锦东大道到榆次丰润泽园区;沿北桥线、源高线,到榆次区东赵乡石羊坂村;沿源高线、石后线,到榆次区东赵乡后沟村;沿东后线,经榆次区东赵乡西窑村,穿榆次区东赵乡康培苗木基地,沿顺城东街、环城南路、源东线、豆东线、新开路,到榆次区北田镇张胡村。

三、管制措施:

除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危化品车辆外,

1、“冒黑烟”车辆一律禁行;

2、市城区国四以下(含)中型、重型柴油货运车辆全天24小时禁行;

3、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4、绿色示范运输区轻型、中型、重型柴油货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车全天24小时禁行(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

四、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公安局

年10月10日

吕梁市

为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更好的落实“大循环、大分流、大管制”的交通组织措施,提高交通通行能力,全力保障广大交通参与者的通行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年10月10日起至年4月10日对国道(原省道)临县兔坂高速口至万安坪路段实行四轴(含)以上货运辆限制通行的交通管理措施。

具体绕行方式为:

(一)从陕西佳县方向驶入我市国道(原省道)的四轴(含)以上的货运车辆,在太佳高速(S50)板口实施分流,禁止沿国道(原省道)临县兔坂高速口至万安坪路段通行,须经太佳高速兔板口上高速沿太佳高速(S50).呼北高速(G59)行驶,中途不得驶入省道临县至方山大武方向路段行驶。

(二)小型机动车、客运车,旅游车、三轴以下(含三轴)货运机动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涉及民生领域的车辆,工程抢险和救灾物资等车辆不受此限制。

对违反本通告的货运车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有关条款进行处罚。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特此通告

吕梁市公安局

年9月9日

来源:山西晋中交警、吕梁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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