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山西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有关要求,现将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公安机关和法院系统(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人员从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按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与计划录用人数达不到3:1,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年6月19日-21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资格复审地点:

  报考晋中市法院系统的考生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晋中市检察院系统的考生到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房间(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号)参加资格复审。

  报考其他职位的考生到晋中市职业技术学院文渊楼二楼(晋中市榆次区蕴华街号)参加资格复审。

  请考生仔细查阅所在职位资格复审时间安排,按时参加复审,详见附件2。

  三、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人员需按照《山西省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关于资格复审环节的有关规定提供相应证件(证明)材料。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的证件(证明)材料参加资格复审。如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2、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取消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体能测评合格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3:1(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的按2:1)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或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开始后,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4、面试及后续各环节工作请考生随时   资格复审前后联系-

  资格复审期间联系-

  

中共晋中市委组织部

  年6月17日

  附件1:年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附件2:年晋中市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咨询电话

  附件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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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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