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雾霾来袭,山西10市启动应急预

为避免再次失联,请您先点击本文上面的蓝色字体“小康时代”再点击“   我省将出现持续雾霾

  时间长、范围广、强度大

  山西日报记者张晓敏报道:受静稳天气影响,预计12月16日至21日,我省将出现入冬以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范围最广,强度较大的雾霾天气。

  12月15日9时17分,省气象台发布了霾黄色预警,预警区域为临汾、运城、晋中、晋城、长治、吕梁、太原等地的局部地区。受静稳天气影响,预计从16日下午开始,我省北部局部和中南部部分地区开始出现轻度雾或轻霾,随后逐步加强到中度霾,能见度持续降低。其中,20日至21日,达到重度霾和雾,部分地区能见度将低于米。具体预报为:17日,全省晴天间多云,中南部部分地区有轻到中度霾;18日,中南部部分地区有中度霾,局部地区重度霾;19日,北部局部和中南部部分地区有中度霾,局部地区重度霾。20日,中南部霾天气仍将持续。21日夜间开始,有一次较强冷空气活动,出现大风降温,雾霾天气将从北向南消散。

  气象专家建议,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责做好防雾霾准备工作,机场、高速公路须加强交通管理,公众要尽量减少户外活动。

太原机动车再限行这次单双号

太原将于年12月17日0时至21日24时,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

限行区域为绕城高速东环段、太榆路(武宿高速口至晋中段)以西,绕城高速北环段以南,绕城高速西环段、青银高速(太原罗城至清徐段)以东,小牛线、榆古路以北(不含上述道路)道路范围内。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行单号单日、双号双日行驶管理措施。

具体为:

号牌尾号为单号的(1、3、5、7、9)在单日通行;

号牌尾号为双号的(2、4、6、8、0)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

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执行通行证和单双号限行规定。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本市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奕如)

晋中市实行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

关于发布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应对空气重污染,保护广大市民健康,按照《晋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相关规定,市政府决定,从年12月15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实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交通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年12月16日0时至21日24时

二、限行区域:大学街以南、思凤街以北、环城东路以西、环城西路以东道路范围内。

三、限行措施: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限行,12月16日限行尾号为“1”和“9”,12月17日限行尾号为“2”和“8”,12月18日限行尾号为“3”和“7”,12月19日限行尾号为“4”和“6”,12月20日限行尾号为“5”和“0”,12月21日限行尾号为“1”和“9”。对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载货汽车实行《通行证》管理规定。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公共汽车、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经公安交管部门核定的学校校车以及通勤大型载客车;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执法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葬专用车辆、纯电动汽车(以可充电电池作为唯一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

五、在采取交通限行管理措施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使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晋中市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年12月15日

相关:今日至21日我省10市较强雾霾来袭

省环保厅发布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6号令,决定对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等10市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对重点行业工业企业、施工工地、燃煤锅炉和机动车等实施调控措施。

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气象局会商预测及分析研判:

15日,太原、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轻至中度污染为主,可能出现重度污染;

16日,太原、朔州、忻州、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中度至重度污染为主;

17日至18日,朔州、吕梁、太原、晋中、阳泉、忻州、临汾、运城、晋城、长治空气质量以重度污染为主,短时将达到严重污染。

20日至21日,太原、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晋城、临汾、运城空气质量以中到重度污染为主,太原、临汾可能出现严重污染。

按照《山西省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临汾市继续保持红色预警,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减排措施。太原、晋城、运城等3市,从12月15日12时—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朔州、忻州、吕梁、晋中、阳泉、长治6市,从12月15日24时—21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及相应级别应急减排措施。同时,各市根据空气质量变化情况,适时升级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

最新:山西省气象台年12月16日09时30分变更发布霾黄色预警,预警区域:运城、临汾、晋城、长治、晋中、太原、阳泉等地的部分地区。预警区域中未来24小时内将出现中度霾。请有关单位和人员作好防范准备。

污染减排调控措施具体包括:

市区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工程、所有混凝土搅拌站、城中村改造拆迁工程全部停工,所有渣土运输车辆全部停运。所有采石、采砂、沥青搅拌、石材加工等行业全部停产。各类渣堆、土堆、料堆一律苫盖。

水泥企业至年3月31日,一律停产(除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且达标排放的企业外)。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火电、钢铁、焦化、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在现有应急减排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不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一律停产。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不承担供暖任务的20蒸吨及以下燃煤工业锅炉、茶浴炉一律停运。

严禁秸秆、垃圾、树叶、荒草等露天焚烧行为。

严禁土小企业死灰复燃。

太原、临汾等市适时启动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

太原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启动应急预案一级响应

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消息,12月15日起,未来6天太原市气象条件不利于污染物扩散,污染物浓度将持续维持在较高水平。为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太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批准,决定于12月15日19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并于12月16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红色(Ⅰ级)响应。

主要应急响应措施为:

(一)报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各通信公司向公众发送预警信息、健康提示信息和建议减排措施。

(二)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三)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四)加大无标车、黄标车查处力度。在高速环内实行交通管制,禁止黄标车和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通行,市区内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运输瓜果蔬菜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除外。

(五)公交备用车辆全部上路,增加运营班次,延长公交营运时间,市区主干线路早晚各增加60分钟,边远线路延时收车30分钟。

(六)除保障城市居民正常生活必需的供热、发电等企业和机械加工、食品加工企业外,其余所有大气排污企业全部停产。必须连续生产和涉及危爆的企业要在保证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规定的应急减排措施。发电企业除满足基本民生必须的供热、用电负荷外,其余燃煤锅炉、发电机组全部停产。

(七)除特殊情况外,停止所有建筑工地室外作业。

(八)非冰冻期对城市主要干道洒水抑尘作业增加频次。

综合:山西新闻网、黄河新闻网、山西晚报、山西省气象台、晋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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