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落百科山西省农村房屋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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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才是我们真正的家,有房子在,就是走再远,也有一个寄托,如果房子没了,我们的根与魂就没有了安落。”这句话代表了我们共同的心声,只要老家的房子在,就是维系亲情最好的纽带,也是我们心中的一种念想与牵挂。住腻了繁华喧闹的城市,着迷于乡野风景,开始回归于自然的乡土生活,原来故乡的老屋才是我们落叶归根的家!“找房子”是寻找一种情感的寄托,是为了留住原生于内心世界的关于美的探索与呼唤。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于农村发展的重视,相关的政策规范也在稳步的推行实施之中。而山西作为中国传统村落较多的地区之一,对于乡村的的重视程度也不言自明,相对应的关于乡村房屋的保护工作,也有较为完善的法律依据,是农民保障自己权益的基石,也是国家推行乡村治理的关键环节。让我们走进关于农村房屋的相关政策之中,把握好合适的尺度,更好的为乡村发展出力,共同享受和利用好国家乡村发展的红利。附录1:《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

农村宅基地和住宅是农民的基本生活资料和重要财产,也是农村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转移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农村宅基地和住宅闲置浪费问题日益突出。为了提高农村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增加农民收入,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日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通知》提出要因地制宜选择盘活利用模式。鼓励利用闲置住宅发展符合乡村特点的休闲农业、乡村旅游、餐饮民宿、文化体验、创意办公、电子商务等新产业新业态,以及农产品冷链、初加工、仓储等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支持采取整理、复垦、复绿等方式,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整治。

《通知》还提到,要支持培育盘活利用主体。在充分保障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鼓励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统一盘活利用。支持返乡人员依托自有和闲置住宅发展适合的乡村产业项目。引导有实力、有意愿、有责任的企业有序参与盘活利用工作。

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坚决守住法律和政策底线,不得违法违规买卖或变相买卖宅基地,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切实维护农民权益,不得以各种名义违背农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和强迫农民“上楼”,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2:

《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1号),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根据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党的十八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时关于“三农”和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以及在太原主持召开全国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一个指引、两手硬”思路和要求,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把脱贫攻坚作为第一民生,加强对“三农”和扶贫工作的领导,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进步。推动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重大进步。5年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现代特色农业加快发展,粮食生产稳定在亿公斤左右;农村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元;以脱贫攻坚统揽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贫困人口降到百万以下,贫困发生率降到%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突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农村民生得到显著改善;农村“三基建设”全面实施,农村党建、乡村治理和乡风文明建设明显进步,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放眼未来,我省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短板在“三农”。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已经成为我省经济社会的突出矛盾。主要表现在:农业产业结构层次偏低,农业质量和效益亟待提高;农民增收渠道不宽,农村资源资产亟待盘活;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治理欠账较多,乡村生态环境亟待修复;文明村镇建设相对滞后,乡风文明亟待提振;农村“三基建设”薄弱,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亟待强化;脱贫攻坚任务十分艰巨,脱贫质量和成色亟待提升;农村自我发展能力弱,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机制亟待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了时代要求和人民期盼,是我省转型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我省现代化进程的必然选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三农”重中之重地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山西路径,实现农业全面转型升级、农村全面繁荣进步、农民全面富裕发展。到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到年,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熟。到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与全国同步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到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一、打好特色优势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

二、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山清水秀生态宜居的乡村环境

三、繁荣兴盛农村文化,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四、加强农村“三基”建设,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五、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六、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

七、推动城乡融合,构建城乡要素合理流动新机制

八、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3:

《我国农村宅改为传统村落保护带来新机遇》

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稳慎推动宅基地制度改革,正为我国传统村落保护提供前所未有的机遇。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负责人在第四届古村镇大会上说,由于我国文物资源绝大部分产权属于国有,文化遗产保护的个人产权问题过去并不突出。但在传统村落保护上,无法绕开个人产权问题。我国传统村落民居80%以上不属于国有,但却是我国古建筑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典型的不动产形态之一,传统村落建筑既涉及产权人利益,也涉及公共利益。根据宪法以及物权法、文物保护法,发挥所有权人主体作用与政府公共管理职责,明晰权属、盘活资金、加强保护,随着宅基地制度改革开始破题。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国有多个国家级传统村落,地方上更多,保护上均以政府投入为主。私产民居整体保护修缮资金是一大短板。根据自然资源部统计,国务院在33个试点进行的“三块地”改革,到年年底腾退零星闲置宅基地约1万户、8.万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万余宗,面积9万余亩,总额约亿元。日前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对存量宅基地实行退出有偿。可以说,盘活闲置宅基地、推进农村不动产登记、保护传统村落建筑正迎来难得机遇。

据了解,来自国内22个省份以及德国、意大利、荷兰、斯洛文尼亚等国的近人参加本届大会并发布了《中国古村镇保护与发展碛口新宣言》,呼吁在传统村落保护中坚持政府引导作用,支持基础研究并对涌入传统村落的社会资金加以规范和管控。(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

《山西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关于《“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全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制定如下方案。政策保障

(一)财政和投资政策。中央及省级财政将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重点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坚持省级财政统筹,围绕全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积极整合交通建设、农田水利、土地整治、地质灾害防治、林业生态等支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支持安置区配套公共设施建设和迁出区生态修复。整合各类移民搬迁和各项涉农资金,特别是扶贫专项、移民搬迁、符合条件的危房改造、沉陷区治理、地质灾害治理、水库移民、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抗震改建等资金和安全饮水、土地开发、退耕还林等资金,搞好资金保障。市、县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投融资主体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同时,支持县级财政加大对中央及省、市财政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统筹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二)金融政策。人行太原中心支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贷资金筹措方案,指导信贷资金及时衔接落实,加强督促考核。易地搬迁户建(购)房可连续享受3年省级财政扶贫资金小额贷款贴息政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针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特点和融资需求特征,创新开展股权、应收账款等抵质押贷款以及产业链融资业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民贸民品贷款、扶贫小额信贷等信贷产品的实施力度,支持搬迁贫困户发展产业和就业创业;为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提供贴息贷款支持。(三)土地政策。吕梁、太行山两大连片特困地区的21个县、片区外15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的贫困老区,已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在优先保障本县域范围内移民安置和生产发展用地的前提下,将部分节余指标在省内挂钩使用。省国土资源厅按照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年度计划任务,单列用地计划指标。使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的,可随时上报实施方案,指标给予充足保障。支持市、县政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建设用地需求。在城镇建设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安置住房中涉及集体公租房、非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等符合国家划拨供地目录的建设项目通过划拨方式供地。其他建设项目、配套开发的商业设施用地按国家有关政策组织出让。建设移民扶贫安置区使用土地仍属于集体所有的,由所在地市级政府按程序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四)产业政策。移民新区、新村后续产业发展资金,结合资金整合和中央资金到位情况安排规划,由省级统一筹集。各级在安排土地整治工程和项目、生态恢复治理、水利灌溉、分配下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计划和补助资金时,向迁出区倾斜。结合山区农业开发、退耕还林还草和扶贫政策,通过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等方式,扶持搬迁户稳定发展。同时,优先安排整村推进、乡村旅游、小额贷款、教育扶贫、劳动力转移培训、互助资金等扶贫开发项目。中央及省住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结余部分可用于搬迁贫困户产业发展。支持财政扶贫资金股权改革,发展村集体经济。(五)资金管理政策。出台《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管理办法》,明确省、市、县各级资金筹集、拨付、使用、偿还等管理办法。县级设立易地扶贫搬迁共管账户,市级下达到县级的建房资金、统筹资金、贷款和群众自筹等建设资金全部集中到共管账户,利于使用,便于监管,防止挤占挪用,由县级财政部门和扶贫开发部门共同管理,共同签字核报。(六)市场开发政策。移民小区、新村建筑总面积的20%可以用于商业开发。从商业开发收益中安排资金用于旧村住宅拆迁补偿、政府还贷支出、贫困户资产收益等。支持搬迁安置点发展物业经济,增加搬迁户财产性收入。企业出资对易地搬迁旧村宅基地进行复垦的,优先列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地块的用地指标,在满足移民搬迁新区(村)安置及发展用地后,节约指标可优先用于企业产业扶贫开发项目建设用地及企业其他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5:

《年山西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三部委《关于印发年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发改振兴[]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57号),确保如期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收官战,提出如下政策措施。(节选部分内容)

一、完善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一)加强后续扶持用地支持

(二)完善安置区教育医疗设施

(三)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倾斜支持

(四)义务教育优先布局

二、加强安置区产业培育和就业帮扶

(五)多渠道支持搬迁群众就业创业

(六)引导农产品加工产能向安置区周边集聚

(七)发展电商带动搬迁群众增收

三、加大生态扶贫力度促进搬迁群众增收

(八)造林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搬迁群众增收

(九)倾斜支持安置区发展林下经济

(十)支持护林员搬迁后继续参与生态管护

四、加强安置区社区管理

(十一)建立健全安置社区治理机制

(十二)将农村集中安置区建设成文明美丽新村

五、全力保障搬迁群众合法权益

(十三)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占新腾旧”规定

(十四)加快拆旧复垦进度

(十五)大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

(十六)加强迁出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

六、加大后续扶持投入力度

(十七)加大后续扶持转移支付支持力度

(十八)在安置区开展多种形式金融服务

(十九)加大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后续产业金融支持

七、加强后续扶持工作统筹指导和监督检查

(二十)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一)确保搬迁工程质量安全

(二十二)统筹实施大型安置区后续扶持举措

(二十三)建立易地扶贫搬迁长期跟踪监测机制

(二十四)开展“十三五”搬迁工作成效评估

(二十五)加大工作成效宣传力度

(二十六)强化后续扶持工作考核(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6:

《遗产山西山西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

近日,随着国家相关部门《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的工作方案》的批复,晋中市旅游正在从单纯景点和板块旅游发展模式向全域旅游发展模式高速迈进。

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名单中,全国家单位入围,山西五县市榜上有名。晋中市首当其冲,作为山西唯一的地级市入选首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媒体评价,这足以显示晋中在整体开发旅游上,具有十足的信心和超前的决策。

年,晋中市旅游工作实现两个“破五”,游客接待量突破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亿元,且接待量首次攀升到全省第一位。经济提升的利好,使得晋中旅游走上了一个顺风顺水的快车道。

 晋中市乡村旅游的开发主要以湮没乡野的高墙大院、光环之外的最美乡村大院、大棚的舌尖盛宴、人在景中的全域旅游为主题。(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7: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学术研讨会举行》

本次研讨会既是研讨、解决山西省传统村落保护与开发的盛会。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它给转型跨越发展中的山西带来了一个非常难得的发展良机。如何在保护传统村落原生态的前提下实现适度、合理开发,保障传统村落的可持续发展是一个重要议题。

开幕式结束后,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茹栋梅、山西大学教授张世满、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毛巧晖、太原师范学院教授邵秀英、山西师范大学副教授刘丽先后作了主题报告。这些报告的题目分别是《山西省古村落保护的政策和发展方向》、《传统民居的保护与开发》、《非遗民俗的传承与发展》、《山西传统村落的遗产保护与活化利用》、《山西沿黄村落的调查与思考》。其后,研讨会进入分组讨论阶段,与会专家学者和相关人士纷纷就相关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以及研究成果,为山西传统村落保护与发展建言献策。

研讨会由山西师范大学山西省互联网+与旅游产业升级协同创新中心主办。相关议题为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开发、乡村文旅融合模式研究、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乡村振兴与美丽中国建设研究、乡村振兴与乡贤文化、传统文化与乡村治理、传统村落数据库建设问题研究,以及与传统村落相关的其它问题。

在研讨会闭幕式上,山西师范大学副校长王云,山西师范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教授先后致词。山西师范大学数计学院院长史建红主持了闭幕式。

主办方之所以举办这次研讨会,是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有关精神,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研讨会意在提高对传统村落的认识与了解;以多元视角定位研究主题,在深入了解传统村落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保护和发展方案;激发文化自信心与民族自豪感。同时,广泛获取传统村落调查资料,丰富传统村落分类数据库。(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8:

《山西深挖资源构建文化文物活化利用体系》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游山西·读历史”活动实施方案》,提出将围绕“黄河、长城、太行”三大品牌,挖掘厚重历史文化资源,打造10条成熟的主题旅游线路,构建文化文物活化利用体系。

山西是华夏文明的重要发祥地,有“五千年文明看山西”之说。为推进文旅融合,山西提出要对历史文化、旅游资源进行系统梳理,到年,打造10条成熟的主题旅游线路,建设20处国宝级文物活化利用试点,培育30个研学实践教育示范基地,改造提升60个历史文化景区;到年,把“游山西就是读历史”培育成全国知名旅游品牌。

山西将选择五台山、云冈石窟、平遥古城、晋祠、雁门关等15个旅游场所率先启动,打造样板,引领示范;选择张壁古堡等60个具备一定条件但缺乏内容提炼挖掘的A级景区,进行改造提升;按照遗址、古建、非遗、神话故事等类型,对具有历史文化资源但缺少必要载体呈现的区域进行创意设计、深度开发。

在文物活化利用方面,山西将选择云冈石窟、佛光寺、应县木塔等20处国宝级文物单位开展试点,加强文化价值挖掘阐释,科学策划展示内容,形成特色旅游产品。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大国保、省保单位开放力度。(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9:

《山西晋中:古建专家齐聚后沟论古村落活化路径》

9月22-23日,由山西省专家学者协会、中华民居杂志社、山西科技传媒集团和中国·后沟古村联合主办的以“古村落复兴的理论与实践”为主题的分论坛在山西省晋中市后沟古村召开。分论坛活动是首届世界乡村复兴大会系列论坛之一,也是年山西省科协年会系列活动之一。

古村落是历史文化的宝贵遗存,也是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在9月23日举办的古村落复兴论坛上,古村落复兴理论与实践领域的专家学者和“中国古村守护人”获得者等8位嘉宾现身说法,分享经验。对古村实行活态保护,既要使其文化遗产的社会生活功能正常进行并适当提升,且又不对其原真性造成伤害。

如何能留住乡愁,保护传统村镇?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专家委员会主任、原建设部科技司、外事司司长李先逵提出应明确指导思想理念、保护基本原则、保护实质价值特色、保护规划及分区、建筑遗产分类改造方式、保护与产业发展关系以及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及管理等十项要求。

“传统村落露天博物馆的最终目的,是要留住传统村落的根脉及剥落的碎片,提供一处欣赏传统、认知历史、传承文脉的场所,唤起民众乃至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化自觉,让原住民有景可赏、有家可回、有根可寻、有乡可愁。”

在如何将传统村落建成一座露天博物馆上,天津大学冯骥才文学艺术研究院博士、中国区域文化发展委员会秘书长温昊阳做了有益探索,他提出对于露天博物馆的建设应遵从原住民的意思、文化价值与经济价值相融合,社会资本再利用三大原则。

一个古村落有一个古村落的特色,如何借助这一平台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在保护修缮的同时平衡村民追求美好生活需求的矛盾,使古村落重新焕发其生命力?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原副主席、山西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常嗣新结合自身经历,生动阐述了后沟古村抢救保护的精彩故事。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纪念馆馆长、晋中榆次后沟古村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杰在谈到对后沟古村保护时也提到:“后沟古村本身价值就在于它的原生态农耕文化要素,但世代居住在这里的居民并不能长久适宜小农生活,采取产权置换、土地流转、发展产业等方式便能有效解决村民增收需求和景区发展后劲不足的矛盾。”

福建省永泰庄寨是闽中地区独具特色的居住与防御并重的大型民居,始建于唐朝。守护人张培奋提到,永泰庄寨在修缮保护的同时,还着重挖掘永泰品牌及其遗产价值。依托乡土文化、乡村制度、乡里物产、乡间手艺、乡居生活,输出乡里好食材、乡土好味道、乡间好手艺、乡居慢生活。

而在拥有22个中国传统村落福建省屏南县,守护人周芬芳则认为传统村落的活化,必须与时代对接。增强文化自觉与文化自信,要以文化创意产业为引擎,充分激活厚重的传统村落文化资源和优质的自然生态资源。

“我们的目标是把屏南县建设成为国际性的当代艺术、诗歌、文学、影视、动漫的发生地与输出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生活的寻根地;同时发展生态农业,推进古村复兴,实现文化经济社会的繁荣,从而实现乡村振兴。这不仅体现着我们对祖先对历史的尊重,更是对新时期保护古村落文化遗产的新探索新实践。”周芬芳说。

同样面临文化没落和丧失的浙江芹川古村也在坚持规划先行、保护第一的基础上,发展了民宿、影视、研学、婚纱摄影等产业,通过体验麻酥糖制作等举措重振当地文化。山西省高平市良户古村在保护发展的基础上,建设特色文旅小镇、开发创意产品,吸引年轻游客来读历史,守护人杨建新说:“古村落功能复兴、活化利用从根本上讲,就是要修复文化,恢复生态,改善生活。”

中华民居杂志社主编姜志燕作总结发言说:“古村落保护一定要先唤醒民心,不能仅仅依靠政府与投资企业;其次,古村落保护要在有情怀、初心的基础上重视规划和技术的引进,同时进行业态挖掘,这是古村落源源不断发展的基础。”(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10:

《文物“认养”全民守护》

作为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的重要方式,文物“认养”在山西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如今,山西省各级政府提供政策性引导,鼓励、推动文物“认养”,提供便利条件和技术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承担文物修缮、开放利用的社会责任。政府与社会各方力量坚守公益的初心,共同探索文物保护的可持续之路。

太原市的古建筑迷刘建月在对赵家山天王庙修缮时就想好了,以后要在这里开展各种活动,打造成一个研究书画、国学、佛学的场所。他说,养它30年,希望能带动更多人参与文物保护。

长治市文物收藏爱好者杨旭亮为他多年来收藏的老酒、老醋找到了适合的展览场所,就是他“认养”的凹里村关帝庙。修葺后的关帝庙,正殿仍供人祭拜,两旁的耳房就成了“老酒老醋博物馆”,在博物馆正式免费对外开放那天,他激动万分,对几个月来不理解自已的家人说:“人在社会上,总要做一些事情。这一刻我觉得所有的心血投入都是值得的”。

文物“认养”始于年10月山西省临汾市曲沃县的试点工作,曲沃成为山西省实施中国首个省级“古建筑认领”法规的样本城市。山西曲沃出台《曲沃县古建筑认领保护暂行办法》,用地方法规规范认领行为,办法明确认领者需坚持“修旧如旧”原则,产权不变,期限不超30年,认领期满,古建筑的管理使用权无偿返还原所有者。首次试点为曲沃义城黄帝庙、西海村龙王庙、龙泉寺等6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避免文物被过度开发,文物部门对认领保护人的资格、修缮设计、招标过程、施工过程签署认领协议等各个环节都严格审查把关。当地一些企业家积极响应,使曲沃县的文物建筑得到了保护利用,引起较好的社会反响。

晋中介休市的张壁古堡运营是相关政策出台前企业“认养”文物的尝试。这里曾有一半民居被毁,年被凯嘉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接管后,前后投入亿元进行保护和利用。运营过程中,企业与文物局建立了联系与汇报制度,接受文物部门的监督管理,配合完成相关工作。企业同时成立“山西凯嘉古堡文化研究院”,聘请专家学者作为顾问团体,与山西大学等研究机构合作,开展古堡文化的学术研究,为文物保护展示提供了技术支撑。

自认养工作推进以来,一大批文物建筑通过认养得到了维修保护,但在实施中仍存在一些问题,针对认养中遇到的问题,山西省文物局先后又出台了加强文物建筑认养管理工作的意见,规范认养人行为,加强对认养单位和个人的指导服务,杜绝“好心办坏事”,进一步明晰了各方责任。

如今,山西省在认养工作推进中,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督下,通过推介会等形式,动员社会力量进行文物保护和利用。此后再对认领者进行挑选、审核,对修缮方案依法报批,施工过程严格把控。企业或个人获得认领文物建筑的资格后,与地方政府签订协议,开展保护修缮工程,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开放利用。

发动民间和社会力量认领保护古建筑的做法,应该说是对文物资源保护力量的拓展和延深。文物“认养”为文物保护利用提供了新的思路,解决了文物建筑无钱修、无人管的难题,也是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利用探索了一条途径。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更是文物的守护人。文物保护利用,政府是主导,社会是基础。只有发动民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才能实现政府与社会合力并重,才能走出一条符合国情、山西省情的文物保护利用之路。”赵曙光说。(节选部分内容)

附录11:

《活化利用历史遗存中庄古村焕发生机》

一条沁河奔腾不息,千百年来,在晋城流域滋养出璀璨的人文财富,为沿河两岸积淀下珍珠般的古堡民居建筑群,更换来如今兴旺蓬勃的文旅产业。最近几年,位于沁河古堡群中心地段的阳城县中庄村特别红火,甚至有人说:到了中庄忘了回家。同样的古村古堡,这里有何独到之处?6月2日,记者来到了中庄村。

“我们中庄出过7位举人,有60多处古宅院,现在我们看到的是明代山东左布政史李豸的宅院……”下午时分,中庄村里游客络绎不绝,导游芦晚霞正带着一拨游客行进参观。走过青砖碧瓦的棋盘院,穿过幽深神秘的明代暗道,兴致盎然的游客们连连称赞。集精巧奇险于一身的中庄古村确实有独特的景致,但仅凭这些就能如此吸引人?

“你跟我来看看。”听到记者的疑惑,芦晚霞带着记者走进了一处古院。推开一间房门,惊喜展现在眼前:古香古色的房间里,电视、空调、卫生设施一应俱全,地板床品干净整洁,与星级酒店一般无二。“我们这里不单单是景点,更是星级客栈。”芦晚霞笑着对记者说,“不光是住,在我们这儿还能吃‘八八宴’,听‘中庄秧歌’,这可都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哩。这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去年这个时候,一到周末和假日,早就爆满了。”听着介绍,看着眼前的场景,记者心中有了答案。活化利用历史遗存,打出“住古院、品古宴、游古村”招牌的中庄村“火”了;引进社会资本参与保护利用,曾经“藏在深山人未识”的古村落“活”了。中庄村党支部书记刘秋奎说:“中庄能有今天,全靠赶上了好机遇、好政策。”自阳城县打造“全国古堡民居第一县”以来,作为试点村的中庄得到了积极扶持,而我省出台的“古建认养”政策更给中庄注入了发展的活水。“村集体以租赁的方式把属于各家的大院集中起来,与一家专业公司签订了25年的整体修缮、运营协议。大家不用自己出钱就能修复保护老院子,过几年还能逐年增加比例分红。”刘秋奎告诉记者,通过公司的不断投入和专业运营,曾经破败的古院现在一片生机。错位发展、特色鲜明的中庄引得游客纷至,去年被评为全省3A级乡村旅游示范村。有了这个带动,瞅准发展机遇的中庄村更建起了游乐场、采摘园,目前正投资0多万元兴建“明清一条街”,即将实现“家家有商铺”的目标。(节选部分内容)

或是政策文件或是新闻内容,从这些细节来看,古村的老宅实现全方位,合理科学的利用是有条件的,如何充分的做好规划,将房屋利用与规划内容的结合,将是乡村规划长期发展需要研究和深入的课题。

结束语:老屋青瓦石板,都有乡村的味道。回家,困卧尚有一榻,冷热幸有残垣。乡村的房屋是永远不会消失的,正如我们对家的情感一样,让我们从保护乡村的房屋开始,留下村庄最真实的容貌,让我们浮躁的生活归于平静。

责任编辑:马得华审校:孔荔莉图文编辑:马得华图片来源:文章图片均来自网络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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