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真假假你投诉,我曝光澎湃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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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关系好用什么证明?

同吃一碗饭、

同睡一张床、

能指纹解锁彼此的手机···

6月7日早10时左右,晋中交警支队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两辆一模一样的挂车在榆次区苏村桥附近出现。接到警情后,大队迅速派出乌金山中队民警前往核实,到达现场后,果然发现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挂车前后停靠在路边。经车网比对、车证比对、证证比对,车主郑某某2个月前新购了一辆挂车,通过河北省某渠道将原有的挂车信息,包括车牌号、大驾号等,套用在这辆新购置的挂车上,并重新补办了行车证,形成“克隆车”,以此减少上户费用及保险费用。对此,民警依法对其按照使用其他车辆机动车号牌进行处理。当事人郑某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四项“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处以元罚款,记12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九十一条,扣留机动车。

END

晋中交警提醒您:使用伪造号牌或套用其他车辆的号牌,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违法者往往需要承担更严重的法律责任,切勿因一时侥幸,大胆以身试法。也要提醒广大车主切勿利用自己车辆的信息,违法补办车牌、登记证书、行驶证等借与他人,或通过其他方式,让多车共享一辆车的车牌号等信息,以免让自己受到相应的法律处罚。

原标题:《真真假假

你投诉,我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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