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公安局年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根据省委编办、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为各市公安机关核定00年度辅警员额的通知》和《关于做好00年度各市公安机关辅警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山西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11个配套制度有关规定,经市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晋中市公安局共同组织00年度公开招聘94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限定为18至35周岁(年11月7日至00年11月7日出生),其中巡特警职位年龄设置为18至30周岁(年11月7日至00年11月7日出生)。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须于00年11月7日前取得学历);
5.晋中市户籍;
6.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退役士官和士兵应聘辅警的,学历可以为高中或中专,但应当在劳动合同期内(一般为3年)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否则合同期满后不予续聘。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被判处刑罚的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虚假政治信息、警务信息,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仍故意公开散布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或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在校学生;
1.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13.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计划及职位
面向晋中市招聘94名警务辅助人员,其中名从警察类院校毕业生中招聘,86名从社会高校毕业生中招聘,90名从退役士兵中招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体能测评、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劳动合同等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由晋中市公安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11月7日通过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和晋中市公安局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晋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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