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次资讯晋中市教育局关于2015年暑

各县(区、市)教育局,开发区社管处,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年全市中小学校暑假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全市中小学校(包括职业学校)暑假时间从7月5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共计58天,9月1日正式开学。

二、有关要求

(一)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一是安全教育工作。各学校在放假前,重点就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触电等安全知识对师生和家长进行教育,强化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和自救能力。二是值班护校工作。各学校要落实好领导干部和教职工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联络畅通。三是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治理工作,保证校舍财产安全。

(二)做好学期末教学工作。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督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十项规定》要求,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一考试,四至六年级,除语文、数学可举行一次全校统一考试,不得安排任何统考;要督促学校组织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督促普通高中完成学生的学分认定;组织完成教师年度考核工作。

(三)安排好学生假期生活。

各学校要科学拟定主题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题,要求在家长的监护指导下,学生开展社会调查、社区服务、读书等有益活动。学校要向学生开放体育场馆、图书馆等活动场所,并安排专人值守。各高中学校要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高一新生进行军训,要制定军训方案和应急预案,确保军训工作的安全、有效。

(四)落实学生“减负”工作。

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中小学“减负”及教育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不得组织学生到校集体补课或上新课,更不得有偿补课。普通高中学校高一、高二年级严禁集体补课。经请示省教育厅,高三年级原则上可提前三周开学,高中学校须报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制定详细的安全预案。任何学校不得将教育教学用房出借、出租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学校和教师不得参与、动员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各类复习班和培训班,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五)做好各类学校招生工作。

要按照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规定,不违规招生,不违规收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公开招生政策和实施方案,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普通高中招生要严格执行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限招生时间、限招生范围、限招生班数的“六限”政策。

(六)统筹教师培训工作。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科学制定暑期教师培训计划,组织教师参加省、市举行的各类培训,同时要积极组织好本地和学校的教师培训活动,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七)做好开学各项准备工作。

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提前到校,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正常开学。

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放暑假时间,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晋中市教育局

                    年6月9日

暑期招生火热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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