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
(年10月31日晋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通过)
为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改善环境质量,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美丽晋中,特作如下决定。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1、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市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常态化机制。
2、强化地方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环境保护工作的全面领导责任、分管领导的直接领导责任、部门领导的直接责任和企业负责人的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强化督察问责,确保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
3、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原则,制定每年的环境保护工作计划,细化工作任务、具体措施和完成期限。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层层抓好落实,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严格制度,强化监督
1、严格实施《晋中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治的环境保护治理体系。
2、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环境的保护,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严查执法不到位、整改不到位问题。
3、严格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实行环境保护“终身追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评价机制,提高生态环保的考核权重。
4、加强市人大常委会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定期听取审议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5、加大环保部门对工矿企业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环境准入、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制度,严格环保设施建设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
三、突出重点,强化治理
1、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投入力度。将各类环境保护经费足额列入市级财政年度预算,用于环境污染治理、废物综合利用和自然保护等社会公益性项目。
2、推进绿色发展。加快实施重点行业环保设施提标升级限期改造,以生态环保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严厉打击工业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坚决取缔淘汰“散乱污”企业。
3、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强力推进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建设,重点实施集中供热工程和燃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控制燃煤消耗总量,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4、集中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加快工业企业料堆站场工业粉尘污染防治,加大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扬尘污染控制,加强破损道路的管护修复,严管渣土车辆道路扬尘。
5、加快水污染防治。严格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和行业排放标准,狠抓工业水污染防治,加大对企业生产废水排放监管,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农村污水治理,着力改善农村水环境。
6、提高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限期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加大旧城区雨污分流管网改造力度,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改造任务和时间节点,逐年推进。新建小区、道路及公共建筑区划内必须同步实施雨污分流管网建设。
7、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汾河流域生态修复和保护工作,严格实行河长制。严禁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直排河流,严禁垃圾倾倒河流,严禁在河道内种植农作物,严禁在汾河流域内私挖乱采。
8、实施节水行动。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规划建设中水回用管网,加大中水在城市绿化、道路喷洒、厕所冲洗等非人体直接接触用水中的利用。鼓励企业投资建设水循环使用设施和污水处理再利用项目。
9、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建立健全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对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实施分类、分用途的科学管控与治理,有序推进土壤污染防控。
10、加强生态植被保护工作。对采石场、铝矾土矿等非煤矿山企业执行最严格的植被保护和植被修复计划。支持、鼓励采石场等非煤矿山转变开采方式,实行井下开采。严格限定非煤矿山准入条件,加大对非煤矿山企业的监管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植被行为。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1、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教育,注重在干部培训、中小学及幼儿教育中结合有关教学内容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知识。
2、加强环保部门与新闻媒体的合作交流,开设环境保护专题教育宣传栏目,加大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保障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注重培育引导环保社会组织有序发展,完善公众参与程序,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改善公众的环保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zhongzx.com/jzys/118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