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全力做好疫情防
为科学做好年春节后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严格落实《关于全力做好全县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灵疫情防控办发〔〕29号)要求,积极做好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帮联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宣传、指导,严格审核,做到精准摸底、严格防控,确保复工复产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到位,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月10日上午,晋中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召开了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全面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灵疫情防控办发〔〕29号文件中关于企业复工复产的十三条要求。李建富局长强调,全体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坚决服从统一协调、统一调度,做到令行禁止、全县一盘棋。加大服务企业力度,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有序推动工业企业复工复产。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帮联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帮联,市生态环境局灵石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的工业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协调组,在段纯镇指导下全面开展段纯镇辖区工业企业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及复工复产工作。
三是主动靠前服务,强化医废监管。制定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环评管理及固定污染源的整顿和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的通知》,开辟疫情防控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经我县疫情防控期间指挥部认定属于防控疫情的抢险救灾工程建设项目,因特殊情况开工前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可在开工后补办,建立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特事特办,加快环评审批业务办理,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及其上下游配套项目第一时间建设投产。推行环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和“不见面”审批。年排污许可证发放按照年版名录规定由建设单位登录企业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自行填报,推行排污“不见面”发证,全程通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完成排污许可证申请要求核发。各中队全力做好复产复工前环保检查和环境风险防范。在企业提交复产复工报备表的同时,主动指导企业开展环保设施自查,帮助企业保障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同时指导已复产复工的工业企业加强医疗废物(特别是口罩)收集、运送、贮存等环节的规范运行,帮助实现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zhongzx.com/jzys/86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