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党总支开展学习党支部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年12月31日下午,在喜迎年元旦之际,晋中市特殊教育学校全体党员齐聚五楼小会议室,开展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本次活动李钢书记以党课的形式对《条例》的内容进行了逐条解读,重点强调了党支部工作须遵循的五项工作原则、组织设置、党支部的基本任务、工作机制、组织生活及党支部委员会建设、领导保障等内容,同时总结了今年我校党支部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在支部建设问题上,他要求党员要善于发现我校党支部存在的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增强按照条例要求履职尽责的自觉性。
接着,李钢书记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了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贯彻实践要求。中共中央政治局年9月21日会议强调:要把抓好党支部作为组织体系建设的基本内容,巩固传统领域党支部建设,拓展建设新兴领域党支部,不断扩大覆盖面、着力提高组织力和领导力,突出政治功能、强化政治引领,推动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最后,全体党员进行了交流讨论,大家纷纷表示,要深入学习《条例》内容,认真思考,充分认识其对加强党支部建设工作的重大意义,严格遵循条例规定,严守纪律底线,在工作学习中尊重事实、尊重规律,积极开展并参与党支部和党小组学习活动。对待工作要端正心态,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坚持在实践中学习,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的工作态度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全力投入到工作中去,用“四个意识”要求自己,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争做合格党员。
文字:霍凤梅
图片、编辑:张旭峰
转载请注明:http://www.jinzhongzx.com/jzys/89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