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检察院晋中市中级法院联合开展执行
晋中市检察院、晋中市中级法院联合开展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近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及省检察院、省法院要求,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与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为期七个月(年4月1日至年10月31日)的执行案款清理活动。一清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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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年12月31日前已经划拨至执行专户但尚未发放的执行案款,对执行案款以外的其他暂存款项亦一并清理。
2、厘清法院未处理的执行案款的具体情况,一要摸清案款底数,逐笔逐案建立执行案款台账,二要依法发放案款,及时执结一批积案。
二清理步骤1、边清边发阶段(年4月1日--9月20日)
各级法院执行局与财务管理部门密切配合,确保案件和款项一一对应,形成清晰台账,并坚持边清边发,分类处理,全面清理滞留法院账户上的执行暂存款。
2、抽查整改阶段(年9月21日--10月21日)
市检察院、市法院将联合成立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协调组,针对重点问题进行抽查、督促纠正。
三总结报告阶段活动结束后,向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协调组书面报告情况本次两院联合开展的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工作主要目的一是全面清理、及时发放滞留的执行案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使检察机关及时发现人民法院执行款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情况提出相应检察建议,共同推进法院执行行为的规范化。晋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此次专项活动,旨在全面梳理总结人民法院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监督关键点,提高对法院执行案款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发现能力,积累监督经验,提高执行检察监督能力。同时,也可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探索并推动建立法检两院执行检察工作的协调沟通机制,理顺法检两院关系,为执行检察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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