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知识晋中市城乡环境整治标准秸
玉米、谷子等农作物秸秆采用直接还田、过腹还田、能源化利用等多途径综合利用,实现秸秆由传统利用向高效利用转变,由单一利用向商品化、系列化、产业化综合利用转变,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制定补贴政策,加强项目建设,确保秸秆肥料化利用率稳定在60%左右,饲料化利用率稳定在20%左右,能源化利用率达到10%以上;开展地膜回收试点县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农业地膜可回收,农田杂草、根茬等就地填埋处理;公路沿线农田可视范围内无整秆、无高茬、无白色垃圾、无焚烧痕迹;公路沿线的排水沟、绿化带严禁堆放农作物秸秆、废旧地膜,严禁倾倒农田杂草、根茬。
内容来源:晋中市城乡环境整治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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