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山西晋中市房地产二十五条新政实
来源:凤凰网房产太原站
6月9日晚消息,晋中市发布《关于印发晋中市城区申请办理购房和契税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称《通知》),该《通知》为贯彻落实5月27日出台的《晋中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二十五条》,对购房和契税补贴范围的认定、购房人身份的认定、购房和契税补贴标准的认定、应提交资料、办理流程和法律责任等做出详细说明。
一、购房和契税补贴范围的认定
(一)房屋性质的认定
坐落在晋中市城区(不含太谷区),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的新建商品住房。其中:不含“商改住”住房、不含开发企业自行销售的配建公租房。
(二)购房时间的认定
以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提供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交款凭证时间为准,在年6月1日至年5月31日期间,购房人累计支付了房屋总价20%及以上(或全款)的购房款。开发企业需提供购房人未在年6月1日前支付过本套房屋购房款的书面承诺。
(三)房屋面积和价格的认定
1.房屋建筑面积。以税务部门开具的购房人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上载明的房屋面积和房号为准。
2.房屋成交价格(平方米单价)。以税务部门开具的《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上载明的房屋价格(平方米单价)为依据。其中:房屋每平方米单价低于元的不享受购房补贴。
(四)完成契税缴纳金额的认定
以税务部门开具的购房人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载明的实缴(退)金额为准。
(五)首套房的认定
以夫妻双方和未满18周岁的子女为基本家庭单位进行查询,经查询名下均无房产的,认定为满足首套房条件;对于基本家庭单位中已满18周岁(含)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的,该子女认定为满足首套房条件。
以市不动产登记交易服务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登记信息查询(暨纳税人诚信保证)证明》为准。
二、购房人身份的认定
(一)新人才
非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或榆次城镇户籍家庭中已满18周岁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二)新市民
非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榆次城镇户籍家庭中已满18周岁的子女(未婚),经查询名下无房产的。
(三)本地居民
榆次城镇户籍的居民。
(四)现(退)役军人
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和退出现役的军人(转业军人、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等)。
三、购房和契税补贴标准的认定
(一)购房补贴
1.新人才: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最高1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硕士研究生享受最高12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本科生享受最高1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2.新市民: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3.本地居民:购买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4.现(退)役军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8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购买第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享受最高6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上述购房补贴按基本家庭单位申请,其中已满18周岁(含)的子女(未婚),满足首套房认定条件的,可单独申请;购房人只能申请一次购房补贴,不得重复补贴;起始补贴基准线为每平方米单价元,低于基准线不予补贴。
(二)契税补贴
1.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的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以上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50%的补贴。
2.购买2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的:房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以下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80%的补贴;房屋建筑面积在平方米(含)以上的,享受已缴契税金额40%的补贴。
四、申请时间和地点
购房人在取得税务部门开具的缴纳契税《税收完税证明》后,需在年5月31日之前,向驻晋中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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