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遥县原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郝大春接受纪律

平遥县原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郝大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晋中市纪委监委指定,目前正接受寿阳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郝大春简历:

郝大春,男,汉族,年4月出生,山西平遥人,大学本科,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年8月参加工作。

年8月至年3月,平遥县房地产管理所科员(年12月至今任平遥县落实私房政策领导组办公室副主任);

年3月至年9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所副所长;

年9月至年8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股股长;

年8月至年12月,任平遥县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

年12月至今,在平遥县房产服务中心工作。

(寿阳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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