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出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
12月5日,记者从晋中市获悉,该市出台了《晋中市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简称《方案》),明确了全市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要求、主要措施和保障机制,画出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路线图,是各县(市、区)各部门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最突出的短板在于农村贫困人口。《方案》指出,要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整体谋划、统筹协调,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群众主体、激发内力的基本原则,以实现贫困人口稳定增收脱贫迈入全面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市场化方向、公司化运作,以左权、和顺、榆社、昔阳四个贫困县为主战场,抓住产业扶贫、易地搬迁、兜底保障、组织创新“四个关键”,重点工程布局,专项行动推进,政策机制保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据了解,截至年底,晋中市尚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9.59万人,贫困发生率8.1%,比全国高2.4个百分点。年,左权县、和顺县、榆社县、昔阳县4个贫困县的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占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2.02%。全市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4%。
所以,《方案》提出,晋中市脱贫攻坚工作目标任务是围绕“补齐贫困短板、实现全面小康”总目标,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两全部、两确保”。贫困地区农民实现持续稳定增收,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可支配收入在年元的基础上逐年大幅增长,年达到元,增长9%以上。四个贫困县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明显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在年元的基础上,年达到元,增长8%。贫困人口生产生活保障水平逐年稳步提高,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接近或达到全市平均水平。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逐年完成脱贫目标任务,到年,全市19.59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个贫困村全部退出,4个贫困县全部摘帽,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为加快推动贫困人口脱贫,《方案》要求,坚决做到“六个精准”:对象识别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实施特色产业、易地搬迁、生态补偿、培训就业、兜底保障、社会帮扶“六大攻坚工程”,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两个短板”,开展二十个专项行动:特色农业扶贫行动、光伏扶贫行动、旅游扶贫行动、电商扶贫行动、易地扶贫搬迁行动、改善人居环境扶贫行动、生态建设扶贫行动、教育扶贫行动、培训就业扶贫行动、农村社保扶贫兜底行动、特殊群体关爱扶贫行动、干部驻村帮扶扶贫行动、企业产业扶贫行动、社会扶贫行动、交通扶贫行动、水利扶贫行动、电力和清洁能源扶贫行动、文化和信息扶贫行动、健康扶贫行动、科技扶贫行动。
《方案》要求,要完善脱贫攻坚保障机制,建立财政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市县两级财政要加大专项扶贫资金投入,确保年度投入总量和增幅“双增长”,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积极推进PPP模式在贫困县公益性项目中的实施,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扶贫领域,促进形成多元化的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完善扶贫资金整合机制,积极推进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村社会发展资金、扶贫开发资金等3大类89项财政涉农资金;建立金融扶贫精准服务机制,充分发挥信贷市场融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加大金融助推脱贫力度。积极发挥保险扶贫作用。切实加强对贫困县企业的上市辅导和孵化力度;落实扶贫开发用地保障机制,保障扶贫用地供给,鼓励造地增加收入,成立土地开发公司,推进土地流转;探索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改革,激活贫困户自有资产资源,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电力矿产资源、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收益分配改革;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机制,对扶贫资金和项目实行最严格的监管,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做到“零容忍”。按照任务、责任、资金、权力“四到县”的原则,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切块到县,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市县两级重点抓好资金项目监管。构建起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同时,也要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考核评价、干部帮扶、监督制约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强化执纪问责,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白续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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