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农业农村局平遥县医疗保障
因我局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岗位空缺,根据工作需要,现委托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农业农村工作。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已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招聘的岗位为专业技术人员,共计4名。如岗位后续出现空缺,以笔试成绩排名递补方式招聘录用。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法制意识;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了解农业部门的工作性质,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基础,乐于吃苦,甘于奉献;
4、本次招聘不设具体岗位,只限专业。招聘相关专业为农林经济管理、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资源与环境。
5、具有晋中市户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年4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在以往各类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考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
年4月22日至年4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 3、提交材料:
报名时需携带:
1、有效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2份;
2、户口本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2份(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同页上)。户口是集体户的,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提供入学前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迁出证明(证明原件留存);
3、毕业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学信网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退役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在职人员需提供由就业单位出具并加盖有效印鉴的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7、本人近期红底1寸免冠照4张;
4、资格审查
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报名。应聘人员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准考证领取
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年4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招聘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笔试
笔试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所考内容命题,计分采取百分制,保留两位小数。
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及排名将在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五)体检
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即取前4名进入体检环节。如出现并列名次时,一同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晋中市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组织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六)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职位聘用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聘用政审对象。政审内容主要包括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及其他方面的情况。
(七)聘用公示
根据笔试、体检及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原公告网站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网址: (八)聘用及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向晋中市农业农村局派遣工作。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不合格人员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由用工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考核。
合同期满,根据每年的考核情况和本人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同意后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月工资按元计发,试用期工资为月工资的80%,并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个人应缴部分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其它事项
1、本次招考公开信息在晋中市农业农村局网站( 2、此次招聘由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招聘咨询张先生,张女士。
温馨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刊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晋中天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年4月18日
年平遥县医疗保障局、能源局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根据平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遥县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县政府决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岗位的方式为平遥县医疗保障局、平遥县能源局2个单位招用人员共30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用条件及人数
三、招用程序及办法
(一)时间安排
1、年4月20日—23日(8:30—11:30、14:30—17:30)在平遥县行政审批大楼入口正对面(联想专卖店)报名。
2、年4月26日18: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在报名处领准考证。
3、年4月27日组织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4、年5月2日前在平遥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
(二)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符合条件者请自行从平遥县人民政府网下载《年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3份(电脑打印,手工填写无效)。报名时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近期二寸红底免冠照片4张。
2、资格审查:报名人员应当准确填写报名信息表,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并符合所报职位要求的条件。凡不如实填写、填写信息与所报岗位要求不符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3、报名考试费:元/人。
4、其他事项
(1)本次招用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用人数比例达到2:1以上方可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达2:1的招考比例,以实际报名人数按比例核减招用名额,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2:1的岗位,取消该岗位。
(2)招聘岗位核减、取消、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告。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另选其它岗位报考;若不再另行报考,报名费退还本人。
四、考试、体检
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基础理论知识以及招用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
1、笔试
笔试内容:一门两科共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50分、行政能力倾向测试50分)。考生参考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
2、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单位招用名额与考生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项目标准参照《晋中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笔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五、招用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用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入围者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按报名先后顺序招用),并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平遥县仁众鑫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遣到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内不胜任者予以辞退。合同期满,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管理、待遇
1、招用人员的工资按照我县最低基本工资标准(暂为元/月计发,随着基本工资增加而调整)。合同期内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个人部分由劳务派遣机构代扣代缴)。
2、劳务派遣机构按照合同约定对招用人员实行统一管理,并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派遣到各单位工作。
3、各单位按照合同约定负责招用人员的工资核算、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
七、监督检查
本次招用活动,诚请社会各界人士予以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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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重要提示
本次招录一律不指定任何复习参考教材和培训机构。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各种出版物、考试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附:年平遥县招用政府购买服务岗位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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